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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臭佬(1/2)

他们给了他一匹马和一面旗,一件柔软的羊毛紧身上衣和一件温暖的毛皮斗篷,然后放他走。他今天不那么臭了。“你要么将城堡带回来,”舞蹈师达蒙把颤抖不已的臭佬扶上马,“要么就逃吧,看看自己能逃多远。相信我,大人会喜欢的。”达蒙咧嘴笑着抽了马屁股一鞭,老畜生呜咽一声,向前跑去。

臭佬不敢回头,他怕达蒙、黄迪克、咕噜这伙人会来追猎他,他怕这一切都是拉姆斯老爷的残酷玩笑给他坐骑,放他自由,以此检验他的忠诚。他们认为我会逃跑,是吗他们给他的是一匹饿得半死的可怜矮马,凭这畜生的八字腿,决无可能赛过拉姆斯老爷和老爷麾下猎人们的良驹。况且,拉姆斯老爷最喜欢放出姑娘们追踪新鲜猎物了。

即便他能逃,又能逃哪儿去他身后的几座大营分别驻扎着恐怖堡、荒冢屯以及莱斯威尔家从溪流地召集的部队。另一支大军正从南面沿堤道逼近卡林湾,那是波顿和佛雷的联军,高擎着恐怖堡的旗帜。国王大道以东是荒凉贫瘠的海岸和冰冷的咸海,以西是颈泽的无尽沼地,里面布满毒蛇、蜥狮和施放毒箭的沼泽魔鬼。

他跑不了。他不能跑。

我要把城堡献给他。我能做到。我必须做到。

天色灰暗,湿雾蒙蒙,风犹如湿润的吻,从南边吹来。透过缕缕飘动的晨雾,前方隐约可见卡林湾的废墟。他的坐骑缓步朝废墟行去,马蹄挣脱灰绿色淤泥时,发出微弱潮湿的吧唧声。

我走过这条路。这是个危险的念头,令他立刻为之懊悔。“不,”他自言自语,“不,那是另一个人的事,是你知道自己名字以前的事。”他叫臭佬,他必须记住这点。臭佬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

另一个人走这条路时,身后有大军跟随,整个北境团结在史塔克家族的灰白旗帜下,大举南征;如今的臭佬却是孤身一人,手中的松木旗杆上挑着和平旗帜。另一个人走这条路时,骑了精神抖擞的迅捷战马;如今的臭佬却是骑一匹衰弱得皮包骨头的矮马,而且骑得很慢,唯恐从马上摔下来。另一个人是顶尖骑手,臭佬却连马背都坐不稳。时间过去了太久太久。现在的他不是骑手,甚至不是人。作为拉姆斯老爷的宠物,他的地位比狗更低。准确地说,他是条披人皮的蠕虫。“你要假装自己是个王子,”昨晚,当臭佬泡在一桶滚水里搓洗时,拉姆斯老爷告诉他,“但我们清楚你的底细。你是臭佬,永远都是,无论闻起来有多香。你的鼻子会撒谎,所以你得记住自己的名字,记住你是谁。”

“我是臭佬,”他回答,“您的臭佬。”

“帮我办成这桩小差事,我就让你做我的狗,天天有肉吃。”拉姆斯老爷许诺,“自然,你是想做出对不起我的事:逃跑、反抗或投奔敌营。别,别否认,我不想听那些口是心非的胡话。敢对我撒谎,我就割了你的舌头。任何人处在你的位置都会企图反抗我,但我们清楚你不是人,对吧也罢,要叛逃就叛逃吧但打歪主意前先数数手指,想清楚代价。”

臭佬很清楚代价。七根,他心想,七根手指。七根手指还能生活。七是个神圣的数字。他清楚地记得拉姆斯老爷命剥皮人剥他无名指时那无可名状的痛苦。

空气潮湿沉重,遍地浅水潭,臭佬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踩着罗柏史塔克的前锋部队当初为方便行军而在软泥上铺设的原木和木板。千百年前的高墙耸立处,如今只剩四散的黑色玄武岩石块,每块都大得要一百个人才能推动。有的石块沉进沼地泥泞里,只露出一角;其他的则像诸神遗弃的积木般到处倾颓,开裂粉碎,上头爬满青苔。昨晚的夜雨淋湿了巨石,在晨光中闪烁的它们好似涂了一层精亮的黑油。

更远处是要塞塔楼。

醉鬼塔倾斜得如此厉害,仿佛随时可能倒塌它五百年来都是这副德行;森林之子塔如长矛直刺云霄,但碎裂的塔尖却透风漏雨;城门塔宽阔周正,乃是三座塔中最大的一座;塔上青苔斑斑,有棵扭曲的树从它北面石墙的缝隙间挤了出来,它左右两边还有一些城墙的遗迹。卡史塔克占据醉鬼塔,安柏家要了森林之子塔,他还记得当时的情形,罗柏的大营则设在城门塔。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各家诸侯的猎猎旌旗,在清爽的北风中英挺招展。都不再了、都倒下了。如今吹在他面颊上的是南风,卡林湾的废墟上唯一飘扬的是黑底金色海怪旗。

有人在监视他,他感到自己成了瞩目焦点。他抬头望去,瞥见几张苍白的脸孔藏在城门塔的垛口和森林之子塔残破的雉堞间窥探。传说森林之子正是在森林之子塔上召来滔天洪水,将维斯特洛大地一分为二。

通过颈泽的唯一一条干燥道路就是堤道,而卡林湾的塔楼封锁了堤道的北方出口,犹如瓶子上的木塞。堤道很窄,而要塞经过巧妙布置,使得任何从南方来的敌人都必须从它下方中间穿过。入侵者想攻打任何一座塔,都会暴露在其他两座塔的箭矢袭击下,潮湿的石墙上还垂下条条黏滑的白色幽灵草,极难攀爬。堤道周围的沼泽地则难以通行,遍布陷坑、流沙和亮闪闪的绿草皮若不够警惕,很容易把它们看成牢靠的立足点,但只要脚踩上去,它会立刻陷入水中。泽地中还孕育了无数的毒蛇、毒花和牙齿利如匕首的巨大蜥狮。泽地人更是世上最危险的人群这帮泥人、沼泽鬼、吃青蛙的始终潜伏在正派人难以察觉的角落,他们给自己取了分恩、黎德、比特、鲍格斯、喀雷、奎格、绿沼和黑泽这样的怪异姓氏。铁民统称他们为“沼泽魔鬼”。

臭佬路过一具腐烂的马尸,那马脖子上中了一箭。他靠近时,一条长长的白蛇从马儿的空眼窝里爬出来迎接。骑手的尸体或者说尸体的残余就躺在马尸后面,乌鸦啄掉了人脸上的肉,野狗咬穿了锁甲,把内脏拖出来。稍远处还有一具深陷在淤泥之中的尸体,只有脸和指头露出。

越接近塔楼,道路两旁的尸体也就越多。尸体的伤口中长出血吻花,花色苍白,花朵丰满润泽,宛如女人的唇。

守卫们不可能认出我。有人或许记得那个不知自己名字的男孩,但臭佬对他们而言全然陌生。尽管他已很久很久没照过镜子了,但他心知肚明自己看起来有多苍老。他花白的头发掉得厉害,剩下的那些也干枯如稻草。黑牢的生活把他摧残得比老太婆还虚弱,瘦得像根竿子的他,可能被一阵大风吹倒。

他的手拉姆斯老爷给了他上好的黑皮手套,柔软舒适,里面填充了羊毛以掩饰失去的手指但如果仔细观察,能发现他的三根指头没法弯曲。

“站住”有人喝道,“你想干什么”

“我来谈判,”他催马上前,一边挥舞和平旗帜好让对方看见,“我没带武器。”

城头没有回答。他知道,墙里面的铁种正商量是接纳他还是乱箭齐发。没关系了。痛快一死要比完不成使命、夹着尾巴回到拉姆斯老爷身边好上百倍。

城门忽然打开。“快啊”臭佬刚扭头,便有一支飞箭射来。那箭是从右边半淹在泽地中、曾为要塞幕墙的碎石堆里发射的。箭矢射穿了和平旗帜,缠在旗杆上头,离他的脸只差不到一尺。他吓得不轻,赶紧扔掉旗帜,从马背上滚了下来。

“进来,”那声音又喝道,“快点,笨蛋,快进来”

臭佬手脚并用地爬上台阶,又一支箭从他头顶掠过。有人抓住他,把他拖了进去,他听见大门轰然关闭。接着他被提了起来,粗暴地推到墙上,一把匕首抵在喉头。一张大胡子的脸凑得如此之近,他甚至能清点对方的鼻毛。“你是谁来此有何目的快回答,否则他的下场就是榜样。”守卫将他的头一扭,让他看见门边地上腐烂变绿、爬满蛆虫的尸体。

“我也是铁种,”臭佬撒谎道。那个不知自己名字的男孩确实是铁种,但臭佬诞生于恐怖堡的黑牢之中。“看着我。我是巴隆大王之子,你的王子殿下。”他本可报上名字,但那两个字卡在喉咙里就是出不来。臭佬,我是臭佬,臭名昭著,声似稚鸟。不过,他必须暂时忘记自己的名字。无论处于多绝望的境地,没有人会对臭佬这样的东西投降。他必须暂时装出王子的样。

抓他的人盯着他的脸,眯眼查看,嘴唇怀疑地扭成一团。他一口黄板牙,呼吸里有麦酒和洋葱的臭味。“巴隆大王的儿子被杀光了。”

“我的两个哥哥死了,但我没死。拉姆斯大人在临冬城俘虏了我,现在他派我来跟你谈判。你是这里的头儿吗”

“我吗”对方放低匕首,退后一步,差点绊倒在尸体上,“我不是,大人。”他的锁甲锈迹斑斑,皮甲已经腐烂,一只手背上的溃疡还在流血。“拉弗肯宁是司令大人指派的指挥官,我只是个守门的而已。”

“这又是谁”臭佬踢了门边的尸体一脚。

守卫看向尸体的眼神,仿佛是第一次看见它。“他嘛他喝了这里的水。我不得不割了他喉咙,以阻止他继续尖叫。这里的水会让人闹肚子,不能喝,我们只喝麦酒。”守卫搓了搓脸,他的眼睛红肿发炎,“以前我们会把尸体拖进地窖,地窖和地下河相通。现在大家都懒得费事,在哪儿倒下的就搁哪儿。”

“还是地窖比较好。把他们留给水,留给淹神。”

对方哈哈大笑。“地窖里什么神也没有,大人,只有老鼠和水蛇。白晃晃的蛇有人腿那么粗,有时甚至会爬上台阶,趁你睡觉时咬你。”

臭佬清楚地记得恐怖堡下黑牢里的老鼠,记得老鼠在他牙齿间蠕动,记得舌尖热血的滋味。如果我失败,拉姆斯老爷就会把我送回黑牢,还要剥掉我另一根手指的皮。“剩下多少守卫”

“不太多,”铁民回答,“具体数目我也不清楚。总之损失惨重。我想醉鬼塔里还有人,而森林之子塔已经空了。几天前,达衮考德刚进去检查过,他说里面只有两个人活下来,而且都靠吃尸体为生。如果您相信的话,他把两个人都宰了。”

卡林湾守不住了,臭佬意识到,只是没人帮他们解脱。他揉揉嘴,掩住缺失的牙齿,然后道:“我得跟指挥官谈谈。”

“跟肯宁谈”守卫有些迷惘,“他什么也谈不了啦,他快死了,甚至已经死了。我好些天没见着他上一次还是”

“他在哪带我去见他。”

“那谁来守门呢”

“就他吧。”臭佬踢了死尸一脚。

这个举动让对方又笑了。“是啊,有何不可那么随我来。”他从墙上的台子里拔下一根火炬,用力挥了几下,直到火焰熊熊燃烧、放出光亮。“走这边。”守卫带他穿过一道门,上了螺旋梯。他们上楼时,火炬的光在黑石墙上影影绰绰地闪耀。

阶梯尽头的黑暗房间烟雾缭绕,闷热至极。窄窗上挂了张破兽皮以隔绝外面的潮气,一大块泥炭在火盆里闷燃。房间里的气味很糟糕,混合了霉菌臭、尿臭和屎臭,烟雾中混着疾病的味道。地板上铺了肮脏的灯芯草,角落里的一大堆稻草就是床铺。

拉弗肯宁蜷缩在小山一样高的毛皮下打摆子。他的装备堆在旁边长剑、斧头、全身锁甲、钢铁战盔。他的盾牌上刻有风暴之神的乌云手掌,神的指尖朝汹涌的大海射出霹雳闪电。然而这纹饰已经褪色剥落,下面的木头正在腐烂。

拉弗本人也在腐烂。毛皮底下他什么也没穿,却烧得厉害,苍白浮肿的皮肤上布满流脓的脓疮和疥癣。他的脑袋左右不齐,有一边脸颊高高肿起。他的脖子充血膨胀,变得比他的脸还大。同肿起的脸颊一侧的胳膊粗得像根原木,上面爬满白色蛆虫。看样子,很多天没人帮他洗澡或是修面了。他的一只眼睛流出脓汁来,胡须里全是干掉的呕吐物。“他怎么搞成这副模样”臭佬问。

“他在城垛上吃了沼泽魔鬼一箭。只是擦伤,然而那帮魔鬼在箭上涂毒,把自己的屎和更糟糕的东西抹在上面。我们用沸酒为他清洗伤口,但不顶事。”

我没法跟他谈判。“杀了他。”臭佬吩咐守卫,“他已经不行了,全身都是瘀血和蛆虫。”

对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可是司令大人任命他为指挥官哪。”

“没用的马就得杀。”

“马我哪来的马”

我有马。回忆忽然涌来。笑星就像活人那样惨叫,它鬓毛着火,后腿人立,痛得死去活来,伸出蹄子朝四面乱踢。不,不,那不是我的马,臭佬从来没有马。“我替你动手。”臭佬拾起拉弗肯宁靠放在盾牌上的长剑他还有足够的手指来握剑挥动剑刃切开那躺在稻草堆上的生灵的肿胀咽喉,浓浓的黑血和黄色脓汁从皮肤下面喷涌而出。肯宁剧烈抽搐了一下,便僵硬不动,一股难以形容的恶臭弥散开去。臭佬快步冲到阶梯口,这头的空气固然阴冷潮湿,但比屋里已是清新多了。那个铁民也跌跌撞撞地跟上他,脸色刷白,拼命忍住干呕。臭佬抓住他的胳膊,“副指挥是谁其他人呢”

“在城头或是大厅里,不睡觉的就喝酒。您愿意的话,我带您去找。”

“带路吧。”拉姆斯只给了他一天时间。

大厅由黑石砌成,天花板很高,尽管宽敞通风,却依旧烟雾缭绕。石墙上点缀着巨大的白苔斑块,被经年累月的炉火熏黑的壁炉中,如今只有一块泥炭在低沉燃烧。一张有几世纪历史的雕花大石桌占据了大厅的主要空间。我曾坐在那里,他还记得,罗柏居首,他右手是大琼恩,左手是卢斯波顿。葛洛佛家的人挨着赫曼陶哈,卡史塔克和他的儿子们在对面。

现在有二十来个铁民在桌边饮酒,其中只有少数几个用淡漠呆滞的目光目送他进门,大部分人对他毫无兴趣。他不认得这些人。其中有些人的斗篷用银色鳕鱼形状的搭扣扣住考德家族在铁群岛地位不高,人们认为他们家的男人都是窃贼和懦夫,女人是会跟父兄上床的淫妇。铁舰队回师时,叔叔留下这帮人,对此他一点也不奇怪。这也让我的任务简单多了。“拉弗肯宁已死,”他宣布,“现在谁是头儿”

众酒徒茫然地看着他。有人甚至笑出声来。另一个人吐了口唾沫。最后有个考德接口道:“你又是何方神圣”

“我乃巴隆大王之子。”臭佬,我是臭佬,臭名昭著,毫无节操,“我奉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的继承人拉姆斯波顿之命而来。他在临冬城俘虏了我,如今他和他父亲又率兵从南北两面包围了卡林湾。然而拉姆斯大人慈悲为怀,决定给你们一次机会,只要你们在太阳落山前献出城池。”他把交给他的信抽出来,扔到酒鬼们饮酒的桌子上。

有人拿起信,在手上转,又摸了摸信上的粉色封蜡。片刻后,这人道:“一张羊皮纸有啥用我们要奶酪,还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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